Thanks to Jacqueline Hsia, Congresswoman Lydia Velazquez office,
for inviting me to this event.
I invited Region II Regional Advocate, Christine Myers, to attend.
and she invited Janis Reyes from Washington DC to speak at this event.
Leaving my office
for inviting me to this event.
I invited Region II Regional Advocate, Christine Myers, to attend.
and she invited Janis Reyes from Washington DC to speak at this event.
Leaving my office
Chinatown Bowery, Mott St and Worth St
Chinatown BID.
Chinatown businesses were sued because of the American Disable Action law in 1990
Serial Plaintiffs' lawyers exploit a law with good intentions.
Thanks to Janis Reyes, Assistant Chief Counsel, Office of Advocacy, SBA
for coming from Washington DC to make the presentation.
with Eunkyong Choi, NYC Taxpayer Advocate
L1: Jacqueline Hsia, Congresswoman Nydia Velazquez's Lower East Side Office Office
L3: Wellington Chen, Chinatown partnership/BID
L4: Evelyn Cruz, District Director, Congresswoman Nydia Velazquez's Brooklyn Office
L5: Christine Myers, SBA Regional Advocate, Region 2, SBA
L6: Janis Reyes, Assistant Chief Counsel, Office of Advocate, SBA
L3: Wellington Chen, Chinatown partnership/BID
L4: Evelyn Cruz, District Director, Congresswoman Nydia Velazquez's Brooklyn Office
L5: Christine Myers, SBA Regional Advocate, Region 2, SBA
L6: Janis Reyes, Assistant Chief Counsel, Office of Advocate, SBA
Visiting businesses sued for ADA issue after the workshops
The owner just received the notice from a lawyer that he was sued.
New business in Chinatown
=================================================
https://www.epochtimes.com/b5/19/3/20/n11126793.htm
紐約華埠四家中餐館被殘疾人告
同一名殘疾人同一天向每家餐館索賠1千美元 代表律師遠在佛州
位於宰也街3號的「武昌好味道」也被殘疾人告。(谷歌街景)
【大紀元2019年03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法律對殘疾人諸多保護,從餐館門前是否有斜坡供輪椅進出,有無提供殘疾人使用的餐桌,廁所是否可供殘疾人無障礙使用,一直到商家的網站設計是否可使盲人使用等,規定頗多,許多小商家容易忽略而被告。
根據紐約南區聯邦法庭的記錄,一名坐輪椅的殘疾人林國強(LIN KWOK KEUNG,音譯)因無法進入四家華埠中餐館,以商家用餐環境不合乎殘疾人法律,受到歧視為由,於3月8日把這四家中餐館及其房地產公司一併告上聯邦法庭。
這四家中餐館分別為:位於東百老匯5號的Dim Sum Go Go,位於凱瑟琳街5號的粥麵館(E Noodle Group Inc,),位於宰也街3號的「武昌好味道」(Tai Wan Pork Chop House Inc)以及位於批露街23號的香料烤雞店(Chino’s Rotisserie Chicken)。
據紐約殘疾人法規定,所有餐館都必須擁有殘疾人通道,餐館內部也要有專供殘疾人購買餐飲的設施,如果沒有的話,初犯可以罰款5.5萬美元,再犯則罰款11萬美元。
林國強在訴狀中要求的和解金則很少,要求每一家被告各支付1,000美元賠償金,以及律師訴訟費用,這比被告選擇打官司的費用要低。此外,他也要求法庭命令這些中餐館在一定期限內加裝殘疾人便利設施,加設殘疾人通道以滿足法規要求。
原告這四個案子的律師都是同一個人,THE WEITZ LAW FIRM 律師行的Bradley Weitz 律師,辦公室在佛州阿文圖拉市(Aventura)。
針對餐館被殘疾人接連狀告的情況,國會議員維樂貴絲將於今天(20日)中午12點及明天(21日)下午6點,分別在華埠商改區和曼妮康特社區中心(Manny Cantor Center)舉辦「小型企美國殘疾人法案研討小組」和「社區大會」,就小企業合規性、殘疾人相關法案、殘疾人信貸和IRS殘疾稅收抵免等問題進行討論,歡迎民眾積極參加。◇ #
責任編輯:家瑞
================================================
https://www.epochtimes.com/b5/19/3/21/n11129380.htm
華埠碰上「敲竹槓」? 商家頭疼
一殘疾人以「餐館無殘疾人通道」為由3年狀告20多家餐館 不少餐館給錢私了
華埠BID召開「小型企業美國殘疾人法案」(ADA)研討會。(施萍/大紀元)
【大紀元2019年03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華埠商改區和曼妮特社區中心(Manny Cantor Center)20日舉辦「小型企業美國殘疾人法案(ADA)研討會」,邀請來自聯邦、紐約市府機構的代表及社區餐館老闆們,一起討論在華埠市面上出現的、以「無殘疾人通道」為藉口狀告小商家的問題,眾人一致認為這是一種涉嫌鑽法律空子的「敲竹槓」行為,但如何防範,目前唯一可做的就是「合規」。
本報前一天報導,一個坐輪椅的殘疾人林國強(Lin Kwok Keung,音譯)以「餐館無殘疾人通道」為名,狀告了幾家華埠的餐館。
這不是華埠特有的現象,也不是紐約的獨特現象,而是一個全國的現象。與會者表示,這類殘疾人以ADA(美國殘疾人法案)中的條款為理由狀告商家的案例數量近年來不斷上升,大有形成一種賺錢行業的趨勢。
陳作舟表示,這類案子是從加州開始的,加州每個被告陪16,000美元;目前這股風又吹到了德州、佛州和紐約州。全國已經出現了1,000起以上的類似訴訟;昨天與會的就有六家被告餐館老闆,每家大約都陪了2萬美元。
大家達成一個共識,那就是:這是「惡意詐騙」,用中國話說就是「敲竹槓」。
為什麼說是惡意的呢?第一,不是商家不安裝殘疾人通道,而是這些被告的商家都在上百年的老樓裡,樓面本身就沒有殘疾人通道;而且店門門前街道窄小,也不能安裝。
陳作舟舉例,整個的一條勿街沒有一個店是可以進輪椅的,如果按照ADA,每一家都能成被告。雖然BID一直在推動唐人街輪椅通道的項目,但是唐人街的老樓也是客觀情況。
第二,最近的幾個被告商家都表現出了良好意願,隨時準備幫助殘疾人。陳作舟領著各級官員走訪了幾家餐館,大家看到,這幾家餐館門口都有「幫助殘疾人」的標識,有的上面還有電話號,也就是說,只要你通知商家,對方已經準備好幫助殘疾人進入餐廳。
第三,從商家的監控攝像頭或者他們的經歷可以看出,這個林姓被告從來沒有出現在商家門口,更別說按門鈴或者打電話給商家請對方幫助進入餐館了。
第四,雖然給商家寄律師函的律師樓不同,經過大家一碰頭,才發現,背後的原告都是同一個人。根據東百老匯5號的「富賓樓」(Dim Sum Go Go)的李經理介紹,這個林國強三年來已經告了20多家餐館了。勿街上的很多老闆都給他錢私了了。
第五,給商家改進的時間太短。會上的市政府人員也承認,如果商家想改造入門通道,得經過10個市府部門的同意,所以律師函上要求的21天限期改進的時間不夠用。
綜上所述,商家們表示,這根本不是他們合規不合規的問題,而是有人在鑽法律的空子。
陳作舟在會上表示,殘疾人法案沒有豁免的情況,所以只有一條路,就是「合規」,否則就給壞人以可乘之機了。他希望各部門幫助小商家解決這個問題。
與會的聯邦小商業署專家郭曼麗也表示,華人餐館老闆只能改進,沒有其它的辦法;實在沒有條件,比如老樓或者路太窄,就先放上幫助殘疾人的標識,「因為我們要做統計,所以請遇到這種事情的商家先到華埠商改區登記。」她說。
李經理表示,現在問題是提出來了,但是解決方案卻沒有提出來,「這個事情不解決,還會擴大。」他說。
批露街23號的香料烤雞店(Chinos Rotisserie Chicken)老闆王小東則表示,他還是回去自己想解決殘疾人通道問題吧,否則走了一個壞人,又出來一個怎麼辦。◇
責任編輯:家瑞
===============================
http://ep.worldjournal.com/NY/2019-03-21/C04
=================================
2019-3-20 ADA Compliance Workshop
https://www.worldjournal.com/6189556/article-%E6%AE%98%E9%9A%9C%E4%BF%9D%E8%AD%B7%E6%B3%95%E8%A6%8F%E5%AE%9A%E9%81%8E%E7%B4%B0-%E8%8F%AF%E5%9F%A0%E8%80%81%E8%88%8A%E5%BB%BA%E7%AF%89%E9%9B%A3%E5%9B%A0%E6%87%89-%E5%95%86%E5%AE%B6%E8%8B%A5%E4%B8%8D/?ref=%E7%B4%90%E7%B4%84_%E6%96%B0%E8%81%9E%E7%B8%BD%E8%A6%BD
鄭重聲明
本篇內容為世界日報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任意轉載、重製、複印使用。
依據聯邦殘障人士保護法(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狀告小商家未設無障礙通道的案例劇增,很多華埠商家也被告;華埠共同發展機構20日舉辦的「小商業圓桌會議」中,專家表示,由於聯邦法律和市府法規常常不一致,以致商家難逃被告命運,又因法律未明確規定房東責任,更讓做為房客的小商家須承擔所有損失,苦不堪言。
美國聯邦小企業署(US 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宣傳辦公室首席助理Janis Reyes表示,1990年通過的殘障人士保護法,對公共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做出嚴格細緻的規定,涵蓋的方面也更周全。
Reyes說,其中對建築物的無障礙(Building
Accessibility)設施、導盲犬(Guide-dogs)要求,以及方便殘障者使用的電腦站無障礙(Website
Accessibility)都有詳細規定,但也因為規定過細,以致商家很難完全按法律要求做到盡善盡美,特別是一些在90年代前完工的建築,要根據法令要求新增無障礙設施都非常困難。
在地產界經營30多年的業者張國強表示,華埠到處都是老建築,門前街道狹窄台階又高,90%的商家店鋪根本不可能完全達到殘障人士保護法的要求;為了避免被告,商家只好搬走,導致華埠經濟更加蕭條;他說,在聯邦殘障人士保護法通過之前建成的老建築都應該豁免。
「要實現家家戶戶無障礙設施齊全太困難了」;他說,「狹窄的街道,比鄰的商家,但大家從沒有放棄過為殘障人士服務」。
華埠商業改進區行政總監陳作舟說,華埠的小商家常用的方法是在店門口張貼標誌並設置門鈴,只要殘障人士按鈴,短時間內就有工作人員出來協助殘障顧客,「也希望市府能把商家的這一舉措加入無障礙設施服務中」。
陳作舟表示,紐約市規定商家如果要改造店面,其中必須有20%的經費用於建造無障礙設施;另外商家也要注意,夏天戶外用餐位、冬天防風保溫門(Storm Enclosures)等,可能會因占用人行道而違反殘障人士保護法。